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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天保卫战新方案: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地热能等清洁能源
发布时间: 2018-10-18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最新发布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方案”),替代此前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新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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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予以拆除,覆盖范围外的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新方案”提出,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新方案”要求,关中地区完成农村散煤治理定村确户清单,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制订2018至2019年陕西省散煤治理方案。关中平原地区以外和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地区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改造的,应使用“洁净煤+民用高效洁净煤炉具或兰炭+兰炭专用炉具”过渡。
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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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此前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根据“新方案”,陕西省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
新方案提出,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新方案”相较于此前发布的原三年行动方案,内容更细,举措更实,并提出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较2015年下降25%以上,PM10浓度明显下降。
此前发布的《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指出,以关中地区为主,积极发展地热能供暖,提高地热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关中地区新建建筑釆用地热能供暖不低于30%,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釆用地热能供暖。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应用地热能进行供暖制冷。